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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庭院特色手工业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在地域特色鲜明和非遗项目丰富的区域,深入挖掘开发乡土特色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农牧户利用庭院建立加工作坊,进行特色产品加工制作。依托乡村非遗项目,发展一批特色鲜明、带动作用明显的非遗工坊。积极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农创客团队和专业人才下乡参与发展特色手工业,充分利用好各类新媒体平台,延伸产业链条,逐步由产品输出向品牌输出、文化输出、工艺输出转变。(董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