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化部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部党组决定把今年确定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年”。云南省文化厅、河北省文化厅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会议有关精神,认真布置安排,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云南省文化厅提出,要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年”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扎实有效地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组织、纪律保障。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要以构筑思想防线为根本,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推出一批优秀廉政剧目,努力打造体现云南边疆民族文化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要围绕文化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行政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同时,为了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文化厅党组成员与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签订了《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河北省文化厅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构建具有文化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一是进一步做好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按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建立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要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各级文化部门要充分发挥人才优势、资源优势、阵地优势,积极推动廉政文化产品的创作和传播,以保持党的纯洁性为主题,扎实搞好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三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重大采购、专项资金、评审评奖、重大文化活动的监督检查,规范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四是高度重视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纪律。强化预算管理,加强现金管理,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制度,严禁私设“小金库”。五是继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把政风行风建设推上新台阶。抓好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加强文化市场管理,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树立文化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