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贵州省文化厅贯彻落实省委工作部署,认真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之中,采取适合农村实际的具体措施,在农村基层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有效配合和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坚持党和政府积极引导与村民自觉行动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努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党和政府积极引导表现在以人为本,整体规划,统一标准,创造条件。村民自觉行动表现在村党支部、村委会主动接受村民监督,认真开展“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村民有积极的参政意识,积极参与监督。通过政府引导与村民自觉相结合,鼓励村民在劳作之余、闲暇期间,积极投入到乡村各种文化活动之中,自觉自愿地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促进新农村反腐倡廉建设。
二是采用多形式、多种类的廉政文化建设方式,丰富农村廉政文化。着力推动廉政文艺进农村,用戏剧、歌舞、文字、绘画等艺术形式表现廉政主材,增强新农村建设中的廉政建设效果。结合建设廉政文化长廊和“村务公开”、“党务公开”专栏,强化村民积极参与廉政建设的理念,形成村民参与监督,村支部、村委会主动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是积极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廉政文化建设合力。建立完善廉政文化进农村组织协调机制,各级文化部门与农业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有效配合,共同推动廉政文化进农村。文化部门负责提供艺术培训和文艺指导。农业部门负责纳入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和提供资金保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督查检查。
四是建立农村廉政文化建设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建立以财政拨款、农民自筹、社会各方面资助的多渠道经费保障机制,扩大农村廉政文化建设资金筹措渠道。评选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对在廉政文化进农村工作中有创新、有实效的乡村及时进行表彰鼓励,不断总结推广新体会、新经验。对履行责任不认真、完成任务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坚决予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