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厅(局)纪检组(纪委)、监察室:
按照2010年全国文化厅局纪检组组长监察室主任会议要求,各省区市文化厅局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向驻文化部纪检组监察局报告工作制度,在每年11月30日前把工作的主要情况、主要成效、存在的问题、主要体会等写成书面报告,向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书面报告工作。
请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厅(局)纪检组(纪委)、监察室认真按照要求,于2011年11月30日前,把全年工作总结电子版报至驻文化部纪检组监察局办公室。邮箱地址:whbjjz@163.com。
联系人:何海锋,电话:010-59881494。
驻文化部纪检组监察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