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楚雄州加大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力度,通过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实施了一系列文化体育惠民工程,改革成果惠及民众,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投入加大。财政筹资2151.44万元,支持农家书屋、农村文艺演出、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全州1046个村委会开展基层文化体育活动;安排1550万元开展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全州人均文化事业费52.6元/人,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7.6元/人。
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惠及群众。财政筹资1318万元支持全州4个博物馆、11个图书馆、11个文化馆和103个文化站实施免费开放,服务人次同比增长15%,博物馆接待群众约170万人次;州体育馆、州游泳馆、州体育场、禄丰县体育馆四个场馆被列为国家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场馆,财政投入资金739.21万元用于开展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年内举办公益性体育活动40余场次,接待开展乒乓球、羽毛球、篮球、足球、游泳、健身走等运动项目的群众40余万人。
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财政筹资5603.34万元用于楚雄州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其中,争取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体育事业发展资金1027万元、“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资金1008.5万元、州级财政安排全民健身专项经费150万元、补助开展州运会和老运会经费190万元、体彩公益金3227.84万元。年内,楚雄州实施村级篮球场256个,超额完成146个;实施乡镇灯光篮球场132个,超额完成112个;实施综合性文化体育活动广场47个,超额完成17个;实施全民健身中心项目3个。
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经费落到实处。财政投入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经费1844.86万元,其中:重点文物保护项目经费1435万元(含重点文物保护消防经费144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409.86万元。全州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230人,其中:国家级5人,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省级49人,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州级176人,州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600元。
文化惠民示范村创建成效明显。双柏县法脿镇雨龙村委会李芳村、禄丰县广通镇田心村委会、永仁县猛虎乡迤帕拉村委会等5个创建点入选云南省第七批文化惠民示范村创建点,每个点下拨创建经费15万元,共计75万元。每个示范村严格按照“八个一”要求开展创建。(来源:云南省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