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做好天津市201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天津市国家艺术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天津市201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明确市国家艺术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与工作职责,审议通过《天津市国家艺术基金管理工作方案》。市国家艺术基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分艺术管理部门、艺术单位联络员,市国家艺术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加了此次会议,标志着天津市201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全面启动。
2013年底,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正式成立。之后,天津市按照《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国家艺术基金管理工作体系的通知》要求,成立了由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教育委员会、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美术学院、音乐学院、北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及画院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天津市国家艺术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开展了艺术项目调研、专家库推荐、相关人员培训等各项筹备工作,为全面启动申报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打下了坚实基础。
会上,市国家艺术基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局长黄永刚强调,要高度重视国家艺术基金相关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扶持和参与艺术生产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艺术发展机制,用好用足艺术基金这一资助扶持艺术发展的新机制、新平台,扩大天津市基金申报社会参与度;要积极组织动员各类艺术团体、艺术单位根据申报指南的要求、结合自身优势和资源,积极申报能够展示天津市地方特色的艺术项目,在项目选题的策划设计和论证、筛选中,避免一般化、同质化,避免重复雷同;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逐步完善天津市基金工作体系,正确把握天津市基金工作方向;领导小组成员不但要做好全市国家艺术基金的相关组织领导工作,还要做好本单位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
会后,市国家艺术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国家艺术基金工作领导小组指示精神,于5月30日下午在天津图书馆复康路馆举办了天津市201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培训会,向参训人员传达了市国家艺术基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并就国家基金的总体设计和地方职责以及2014年基金申报指南要点等内容进行了授课,各区、县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和旅游局)、有关艺术院校、单位及市直属艺术院团共36个单位的负责基金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约6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来源: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