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旅行社规范经营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规范旅行社经营活动,做好文明旅游宣传引导,营造舒适、安全、文明的旅游环境,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
通知提出,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要指导旅行社压实质量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团队旅游管理各项制度和规范。不以不实价格招徕游客,不以不实宣传诱导游客,依法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各方权责。积极督促旅行社依法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提高防范和化解旅游安全事故的能力。督促旅行社加强导游管理和督导,优先选派服务质量好、业内认可度高的导游,严格落实“诚信为本、服务至诚”的理念,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通知要求,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要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紧盯关键环节,加强对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旅行社依法依规经营,依法查处“不合理低价游”、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导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通知还要求,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要指导旅行社加强对游客文明旅游宣传。利用多种渠道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强化文物和生态保护、制止餐饮浪费等宣传教育,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旅游宣传,让公共意识、规则意识、节约意识、文明意识深入人心。(王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