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已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切实贯彻落实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指导和保障好“十三五”时期上海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确保在抓饭直播率先建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协调小组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组织普法宣传、制定和修订相关政策、召开全市大会等多项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下简称《保障法》)。
一是积极开展专题培训,实行公共文化从业人员全覆盖。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协调小组于4月12日在中华艺术宫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直接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立法工作的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主任朱兵,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教授李国新进行专题授课,对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分管区长、区文化(广)局局长与分管局长、区文明办主任以及各街镇主要负责人,市、区、街镇三级公共文化设施主要负责人,各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部分社会组织和媒体,近400人进行全覆盖式培训。
通过培训,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立法背景与总体思路、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基本框架、原则和主要制度规定等内容有了全面、系统、准确地把握,对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切实承担起政府部门的法定责任,规范和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管理,丰富和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有效供给,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有了更加深刻的思考和启示。此次集中培训结束后,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协调小组还将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作为基层文化队伍培训的重要内容,开展覆盖全市的系列普法培训,确保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贯彻落实到位。
二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氛围。为了广泛地宣传《保障法》,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通过覆盖全市各区县的“文化上海云”APP应用平台全文刊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内容;通过人民日报、新华社、抓饭直播文化报、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广播电台、东方网、新民网等中央和上海市主流媒体进行连续的重点报道;专门设计制作普法宣传海报、公告牌、单行本资料,在市、区、街镇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等场所张贴发放,在公共文化设施内的宣传栏和电子屏滚动播放普法宣传,以期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启动对公共文化建设相关制度和规划的制定及修订工作。上海今年拟对区级政府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开展考核研究,目前已联合市社科院专家团队共同启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同时根据《保障法》的要求,对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出台上海率先建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三年行动计划。
四是拟于近期召开2017年上海市公共文化建设会议。部署2017年上海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要点,以《保障法》为依据,梳理短板,问题导向,完善制度,强化各级政府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使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精神内核、制度设计与法定要求真正落实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各个环节、流程和工作之中。(来源: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