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场舞活动受到越来越多市民群众的欢迎。据统计,仅上海闵行区就有近2000余支自发形成的广场舞团队,参与人数达数十万。与此同时,噪音扰民、活动场地矛盾等问题频出。针对这些情况,闵行区文广局从2013年起将广场舞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以满足公众文化需求为导向,以改善广场硬件设施为突破口,积极构建政府服务引导、各类群众组织自我管理、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破解由广场舞带来的社会矛盾与管理难题探索了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
一、坚持统筹协调与因地制宜相结合,提升广场舞活动效能
2013年,闵行区文广局以政府实事项目的方式对全区100个符合活动要求的广场文化设施进行改造,按照各个广场实际需求配置文化宣传亭、艺术雕塑、标识立柱、灯光座台、文化交流活动平台等设施,同步植入活动管理的技术支持,如改造后广场用灯全部采用太阳能技术,既能达到节能环保的效果,又能实现亮光时间控制,一般于傍晚6点准时开启,夏季9点和冬季8点半熄灭,以提醒跳舞者按时散场。除此之外,专门向生产厂家直接定制一批音质好、可充电、便携式户外拉杆电瓶音响,原本可以传到500米开外的高音喇叭声音,通过此特制音响仅影响50-75米范围,既避免了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产生的安全隐患,也从技术保障上减少群众文化活动扰民现象的发生,有效实现了广场文化活动的条件改善与效能提升,也大大提高了闲置空地及偏僻广场的使用率,充分激活存量空间资源,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以较小的成本让更广泛的群众受益。
二、坚持创新管理与规范服务相结合,推动广场舞活动有序开展
2014年以来,闵行区文广局针对群众希望政府能提供更多高水平、规范化服务的要求,针对广场舞活动的特点,完善各项制度,先后制定了《闵行区市民文化广场管理办法》《闵行区市民文化广场公约》《闵行区市民文化广场星级团队评定细则》《闵行区市民文化广场扶持资金补贴办法》等,通过考核广场文化团队、实施梯度配送服务和政策激励等方式,让民间的广场文化团队也享受到政府的专业指导和服务,让无序的广场文化团队活动规范化,努力将广场舞这一争议颇多的新型群众文化活动引入规范、健康发展轨道。
三、坚持引导与尊重群众意愿相结合,实现广场舞活动管理自治
近年来,闵行区成立了区市民文化广场管理协会,文广局充分依托该协会开展自我管理和初期矛盾化解,并从支持各方社会力量参与入手,鼓励整合社会资源举办大型广场文化活动,提升群众文化团队的自治管理能力与水平。一是支持协会发挥作用。区文广局为充分发挥协会的自治作用,将规范广场文化活动、维护广场秩序的职责交给区文化服务志愿者队伍,凡涉及广场活动的事项,均由文化服务志愿者负责自我沟通、协商。区内各广场文化团队凡是有组团愿望、排练需求或者活动建议的,都可以找协会寻求支持,如果与周边群众引发矛盾,也可由协会出面协商解决。二是鼓励社会化办赛。2014年闵行区文广局引入全新社会化办赛理念,与区内优秀企业合作,举办闵行区首届社区广场舞大赛,同时采用网络展示、网络投票等新型活动方式,吸引近20万人次市民群众的参与。2015年闵行区第二届社区广场舞大赛全权交由协会主办,并创新以“市民评审看片会”的形式,由广场团队代表当评委,营造“广场舞,大家跳,广场比赛,大家评”的良好氛围,充分尊重市民的自发性、组织性和艺术性。通过社会化办赛,改变了过去政府主导的单一模式,协会成员普遍提升了办赛能力,增进了相互间的了解,也丰富了广场文化活动的内容与形式。
在推进市民文化广场系列项目、破解广场舞扰民难题过程中,闵行区文广局始终坚持处理好两方面的关系,一是处理好“治理”与“服务”的关系,二是处理好“他治”与“自治”的关系。闵行区文广局将按照文化部、体育总局、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广场文化活动的有序开展;二是进一步夯实群众参与的基础;三是进一步发挥协会社区自治的作用,为促进广场舞活动健康、文明、有序地开展做出新的探索。(来源: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