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带头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抓饭直播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引领文化更好更快地发展。坚持用法治思维引领文化发展,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文化一体建设,做到依法导文、据法兴文、用法管文、以法治文,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一、用法治理念引导公共文化。依法保障和维护市民公共文化权益,确保市民依法共享公共文化成果。在设施建设中,坚持用法治理念研究制定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提供、队伍建设、资金保障,均衡配置公共文化资源。在功能匹配中,以法治理念为导引,在全市各级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文化馆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配置市民核心价值教化和引导功能、学习求知功能、怡情休闲功能等。推动实施《上海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规定》。在内容供给中,坚持从法治视角出发,整合全市优质资源,充分依托市、区县、社区(乡镇)三级供给网络,开展对市民有效供给。在队伍建设上,自觉运用法治理念,推动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要求,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在公共文化万人培训中充实法治内容,重点引导文化条线各级管理人员在行使公共文化服务权时,始终关注目的是否合法、权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合法、手段是否合法以及程序是否合法。在需求保障上,依法推动和保证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目标的实现。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意见和目录,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在设施开放中,把赋予和尊重人民文化权利、保护和实现人民权益作为头等大事,保障人民法定文化权益顺利兑现。继续实施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免费开放制度,确保公共文化设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确保公民合法文化权利不被侵犯。
二、用法治思路发展文化产业。依照法律规定推动全市文化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法律体系,提高文化产业领域法治化水平。运用法治思路开展全市文化产业发展顶层设计,建立健全文化行业和文化系统各级党委中心组学法、各级领导干部法律讲座、新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等系列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开展述职述廉述法活动。运用法治思路指导全市“十三五”以及中长期文化发展规划、文博等专项规划及行动计划的制定,有效防范各类规划和行动计划制定过程中的主观性、随意性和盲目性。在影视业、演艺业、娱乐业、网吧业等八大文化产业发展中,自觉遵循国家和上海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融资政策、土地政策、税收政策、投入政策和园区政策,确保重点文化产业依法规范有序发展。建立与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法律咨询指导,最大限度的减少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法律风险。严格落实国家对外文化法规政策,加强对外来文化项目的风险评估,确保文化安全。加强对各类文化尤其是外来文化产业主体的法律培训指导,引导各类文化产业主体严守经营之道和各项文化经营法规政策,做到守法经营。注重在法治轨道上开展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规模、布局调控,加强文化产业发展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评估。
三、用法治手段撬动文化市场。用法保障和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市场需求,保障市民依法平等而有尊严的享受文化市场消费。依法科学合理布局全市文化市场的总量规模、市场业态、市场结构和区域重点,确保文化市场布局合理,与城市发展要求和市民文化市场消费水平相适应。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坚持政务公开全程化、行政主体明确化、部门权力法定化、岗位责任具体化、行政监督全面化。进一步简政放权,推动政府瘦身,将市级可放、区县可接的审批事项下放,市级审批事项从91项减为73项,减少20%。优化行政审批流程,6项市级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当场办结等简易手续,美术品进出口审批实现全流程无纸化。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项目《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制定发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探索建立集中审批模式,提高审批效能。开展街头艺人立法调研,对《上海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办法》等进行修订。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对全市开展依法行政检查,重点检查依法开展文广影视行政事务受理和审批、文化市场档案管理、文化市场舆情采集等,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依法加强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和行业管理,制定下发与完善《上海文广影视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制定上海文化市场网格化管理实施标准,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在部分区县实施营业性演出、娱乐场所分类管理试点,指导行业协会制定与完善《上海市剧场管理标准》《上海市剧场服务标准》。用法治手段推动和培育合格市场主体,既注意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合法权益,又注重引导各类市场主体遵守市场经营法则。
四、用法治方式弘扬传统文化。在法治规则框架下,推动全市传统文化得到更加有力的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正确处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找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传统文化的契合点,从法治层面更加有力地推动核心价值观构建。推动运用舆论引导、艺术熏陶、服务引领、传统养成、活动感染、市场渗透、机制保障7种文化方式引领核心价值观构建成为新常态。推动核心价值观在公共文化、文化产业、文化市场、文化活动、文艺创作、文博文化等不同领域落细落小落实。用法治方式加强城市文物保护和非遗传承,通过立法保护、传承和利用城市传统文化。在完成《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立法的基础上,推动2015年上海市立法项目《上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如期完成立法草案和论证报告。举办全市文博管理和从业人员普法培训。用法治方式推动开展全市可移动文物普法,完成全市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建立154家国有文物单位135万件文物、5万件物质遗存清单。对国有非文物收藏单位的可移动文物进行认定,确定物品性质。开展文物信息采集、登入及依法审核工作。编制《上海市中心库房文物预防性保护方案》,制定《博物馆、美术馆服务规范上海标准》。(来源: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