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旅游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七章五十五条,包括总则、规划引导、产业发展、服务保障、规范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重点规定了坚持全域旅游发展理念、明确融合发展体制、促进产业产城融合发展、强化服务和保障、细化规范和管理等方面。《条例》是常州市第一部产业发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为深入推进“532”发展战略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