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区关于整合力量建设旅游名县的指导意见》正式印发。
《意见》指出,要科学规划布局,将旅游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中;要做大文化产业,建设非遗传承和体验设施,开展特色旅游演艺活动,将文化保护单位、博物馆、非遗基地和民宿活动场所等纳入旅游线路;要做强旅游经济,招商、落地一批引领性、支撑性重大文旅项目,实施文旅优秀龙头企业培育工程;要推动融合发展,积极开发数字影院、数字景区、数字博物馆等新产品,争创国家(省)级夜间经济、科普研学、运动康养等新业态品牌,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度假区和景区;要完善基础设施,发展智慧交通、共享交通,构建“快进、慢游、易出”的县域旅游综合交通网络,打造集文创、旅游、餐饮、购物于一体的消费聚集区,加强医疗、供氧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厕所革命”;要提升服务品质,实施文旅人才培养工程和文旅能人计划,发挥乡村文艺队伍资源优势打造景区演出互动体验式品牌活动,落实旅游市场黑名单制度,健全旅游安全监管和市场综合治理体系;要做好宣传推广,常态化举办文旅特色主题活动,组织开展西藏旅游名县集中宣传报道;要推进改革创新,深化文旅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扩宽融资渠道。
《意见》要求,5年内在全区范围内建成一批特色鲜明、发展环境优良、服务设施完善、产业实力较强、综合效应突出,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西藏旅游名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