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福建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围绕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和全域生态旅游省目标,深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
《意见》明确,要夯实保护传承基础,加强资源调查、记录、立档,提升数字化水平,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加强省、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资源联动和共享。要完善名录体系建设,加强代表性项目评审管理、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管理、区域性整体保护水平,积极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村镇、街区。
《意见》提出,要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设施建设,争取建设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新建或提升15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体验中心、传习所(点)。要依托福建文化海外驿站等海外传播渠道,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出去”。鼓励中小学校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校本课程,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特色中小学传承基地。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助力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到2025年,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工作制度科学规范,传承体系不断健全,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显著增强。(李金枝)
上一篇: 宁德世界地质公园文旅节开幕 |
下一篇: 第四届金沙书院散文奖征文活动在厦门启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