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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福”文化产业化转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积极推动“福”文化资源产业化转化利用,重点推动开发“福文创”、推动发展“福工艺”、鼓励创作“福文艺”、推动拓展“福之味”、深入打造“福文旅”,加快发展“福”文化产业,助力福建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要重点推动开发“福文创”,鼓励各级各类博物馆、美术馆等单位开展“福”文创产品开发,推动“福”文化融入新国潮、盲盒、手办等潮玩创意产品;推动发展“福工艺”,围绕“福”文化重大题材,开展“福”文化工艺美术品设计开发制作,建立“福”文化工艺企业和产品数据库;鼓励创作“福文艺”,组织文艺院团创排“福”文化艺术精品,组织理论、民俗、文创专家策划推出一批“福”文化出版精品;推动拓展“福之味”,鼓励各地开发推出“福”文化品牌美食产品、产业,推动具有地域特色、人文情怀的“福”文化故事和元素融入地方美食和特色小吃,打造集“福”文化体验、娱乐、餐饮于一体的沉浸式体验空间;深入打造“福文旅”,优化推出一批“福”文化主题深度旅游和研学体验精品线路,积极发展红色旅游、生态旅游、健康养生等“福”文化旅游业态,推动重点旅游景区开发“福”文化与旅游融合的产业项目,推动开发“福”文旅商品、文旅纪念品,推动建设一批“福”文化特色鲜明的高端酒店、特色田园生活式精品民宿和风情客栈,打造沉浸式“福”文化体验住宿环境。
《意见》还明确,要创建一批“福”文化创意转化中心,培育一批“福”文化示范企业、示范基地、示范村镇,支持建设一批“福”文化体验示范空间。(李金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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