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将通过六大举措,帮助旅游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全市旅游业恢复发展。
一是鼓励招徕游客。加大奖补力度,对厦门市旅行社组织国内游客游览收费A级景区并在限额以上宾馆饭店过夜的,按照住宿第1、2、3晚分别给予30元/间夜、40元/间夜、50元/间夜的补助,最多补3天。单个旅行社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是开展惠民促销。持续开展“厦门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活动,依托线上平台发放2000万元文化和旅游消费优惠券。鼓励宾馆饭店、旅行社、景区景点等推出优惠产品。
三是缓解资金压力。为缓解旅行社资金压力而暂时退还的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可延迟至2022年2月5日前缴交。
四是免费宣传推介。举办“2021冬日暖阳旅游嘉年华”大型推广活动等,免费为旅游企业开展旅游产品集中宣传推介。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组织举办旅行社、宾馆饭店和景区景点开展专题线上线下培训。
六是加强政策协同。鼓励各区结合各自实际,出台更多涉旅企业扶持政策,市区协同共促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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