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省蚌埠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积极开展文物普查、抢救性保护和修缮工作,让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活起来,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
一是摸清文物底数。组织开展文物及文物保护单位摸底调查,完善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相关工作,对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分类和统计。全市摸清共有各类不可移动文物835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03处,其中,国保单位7处、省保单位14处、县(区)保单位82处。全市14家国有单位收藏保管的可移动文物共9283件(套),其中,国家一级文物106件(套)、二级文物138(套)、三级文物1749(套)、一般文物3827(套)件、未定级文物3463(套),所有文物藏品的建档工作全部完成。
二是提升防范能力。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定期组织各馆(所)开展文物安全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共开展文物安全大排查、电气火灾综合整治、文物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等专项整治行动126次,排查各类隐患84起,现场整改50起,限期整改44起;排查人员密集的文保单位15处,发现安全隐患8起,立即整改6起;开展民居住宅自查13处,发现隐患3起,立即整改3起;与公安机关、工商部门共同开展文物犯罪打击、文物市场整治等系列活动26次,有力维护了全市文物安全,全市无一起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强化普法宣传教育。立足规定动作,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大力开展“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博物馆“六进”活动等宣展活动88次,吸引观众参观80000余人次,接受咨询近6000人,发放护宣传资料20000多份、张贴和悬挂文物保护宣传语70条,积极宣传国家在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等方面的法规和方针政策,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文物保护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是加强文物保护力度。加大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文物和具有重大历史、文化、社会价值的遗址遗迹分批分层逐级申报并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争取上级资金1877余万元,推进蚌埠双墩、禹会村两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创建工作。申报6处文物保护单位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已有3处通过专家评审被省政府正式公布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蚌埠双墩、禹会村遗址同时入选第三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蚌埠市博物馆获评国家二级博物馆,荣获“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联合住建、规划等部门开展文物拯救工作,一批濒临毁灭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得到及时有效保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文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上一篇: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举办主题教育专题党课报告会 |
下一篇: 抓饭直播安徽导游大赛成功举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