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发字〔2015〕58号-关于举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30 10:33
来源:
编辑:机关党委
信息来源: 2015-10-30
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确保全会精神在文化部系统落到实处,根据雒部长批示精神,机关党委和人事司联合举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一)开班动员:11月3日(星期二)9:00;
(二)学习培训:
第一期:11月9日(星期一)至11月11日(星期三);
第二期:11月12日(星期四)至11月14日(星期六);
第三期:11月15日(星期日)至11月17日(星期二)。
二、地点
(一)开班动员:国图艺术中心(三期班全体人员参加);
(二)学习培训: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分三期举行)。
三、参加人员
(一)文化部党组成员;
(二)部机关正处级以上(含正处级)干部;
(三)直属单位正处长以上(含正处长)干部。
四、学习培训内容
(一)部党组书记、部长雒树刚同志作开班动员讲话;
(二)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研讨如何在文化部系统贯彻落实。
五、相关要求
按照雒部长的批示精神,各司局、各直属单位要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作为一件政治大事抓好抓实。要提前统筹安排好本司局、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员出席(特殊情况需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参加各期学习培训班的局、处级人员分别占本司局本单位局级干部和处级干部的1/3。
请于11月2日(星期一)12:00前,将报名表盖章后交换或传真至机关党委办公室,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whbdb@126.com。
需集体乘车前往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的,请于当期学习培训第一天(11月9日、12日、15日)上午10:00在部机关原门口(富华大厦南侧)乘车。自行前往的请直接到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主楼大厅报到。学习期间要认真阅读原文,认真领会精神,积极参加研讨,确保学习质量,形成良好风气。
联系人:刘苹、肖健、张呈鼎
电 话:59882020、2021、2031
传 真:59882030
特此通知。
附件: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班报名表
机关党委 人事司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