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戏函〔2017〕9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文化部直属艺术院团:
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剧本扶持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办艺函〔2017〕180号),经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及有关单位申报推荐,文化部艺术司组织专家评选,经公示后确定了2017年度剧本扶持工程“征集新创剧本”和“整理改编剧本”入选名单。
“征集新创剧本”(歌剧类)和“买断移植剧目”项目根据专家评选意见,无符合入选要求的剧本或剧目,因此本次入选名单空缺。
现将2017年度剧本扶持工程“征集新创剧本”和“整理改编剧本”入选名单公布。文化部艺术司将与入选剧本作者签订创作扶持协议,入选剧本作者按协议内容要求完成剧本的修改、打磨及后续有关工作。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和有关单位对入选剧本的排演、宣传、推广,应予以积极支持。
特此通知。
文化部艺术司
2017年11月28日